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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近期,发现有人冒用我公司名义对外签订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土石方承包合同协议书》。为维护我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特公告如下: 一、迄今为止,我公司并未委派或授权任何人员代表我公司参与签订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土石方承包合同协议书》,亦未在该合同书上加盖我公司及西藏帕孜水利 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印章,未收取任何上述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任何单位、个人与伪造、私刻我公司及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不法分子产生的交易或签订的文书,与我公司及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 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无任何法律关系,我公司及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对此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如 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我公司及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严正要求冒用我公司名义,私刻、伪造我公司印章的单位及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冒名、私刻印章的不法 行为。对于任何侵害我公司权益的行为,我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坚决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西藏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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